【本文是作者“一带一路百人百访”系列高端对话的最新呈现。】
若泽・雷纳托・佩内卢皮・卢尼奥尔,职业律师、国际法律顾问,巴西籍,拥有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及博士学位,专注于发展政策、治理及能源转型领域。
自2010年起在中国生活和工作,凭借学术积累与国际法、跨境投资、监管策略领域的实践经验,在中巴关系领域有深厚专业积累。他积极参与全球领先的政策与对话平台,包括全球化智库(CCG)、全球青年领袖对话、北京国际对话俱乐部,为全球治理与发展合作相关讨论贡献力量。他曾参与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巴西担任主席国期间的 G20 进程,并组织巴西金砖国家峰会相关活动,同时担任里约热内卢律师协会(OAB-RJ)中巴委员会成员,助力两国间的机构性法律合作。
以下是访谈实录。
若泽・雷纳托・佩内卢皮・卢尼奥尔问:作为里约热内卢律师协会(OAB-RJ)中巴委员会成员,结合你的实践经验,当前中巴跨境法律合作存在哪些机遇与挑战?应如何进一步推进两国司法合作?
若泽・雷纳托・佩内卢皮・卢尼奥尔:作为里约热内卢律师协会(OAB-RJ)中巴委员会成员,我观察到,当前巴西与中国之间的经济活力——受巴西再工业化、生态转型及国家现代化的结构性议程以及中国寻求长期战略伙伴关系的驱动——为跨境法律合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这一环境还因两国在基础设施、知识产权、人工智能、教育、通信及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协议不断拓展而得到进一步强化,包括巴西国家广播公司(EBC)与中国机构的媒体合作等举措。
这些发展共同为法律实践带来了显著机遇,同时,监管不对称问题也正通过不断完善的合作机制逐步得到解决。在此背景下,巴西-中国商业委员会(COSBAN)通过其 12 个分委员会,在加快双边协调方面发挥着战略作用;而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中心(澳门)则为不同监管体系间的调解与法律融合提供了重要平台。
司法合作可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推进:加强民事与刑事领域的司法协助、引渡框架建设,完善已判刑人员移管等新兴机制。同样重要的是,深化巴西与中国法院之间在数字司法、人工智能及程序效率方面的机构对话。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的合作——尤其是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强化了创新驱动领域的法律确定性,为技术投资流动完善了法律架构。
2024年至2026年间,这一法律架构通过巴西和中国之间的高层司法交流得到了加强,特别是涉及最高联邦法院(STF)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埃德森•法钦大法官接待了包括何小荣等高级法官在内的中国司法代表团,重点关注司法人工智能、法院系统数字化转型、大规模案件管理和算法治理。
另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巴西总检察长若热・梅西阿斯对中国的正式访问,期间他与中国司法部门负责人就优化商业和投资法律环境安全等议题深入磋商。据巴西总检察长办公室(AGU)透露,此次会谈聚焦法律确定性、纠纷预防、数字司法工具及投资环境改善等内容,凸显了法律作为经济发展与国际合作赋能基础设施的重要作用。
在行政层面,巴西司法部加强了刑事、民事及商事领域的司法协助工具及引渡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了双边法律框架。在这一更广泛的生态体系中,总检察长办公室在为与增长加速计划(PAC)、巴西新工业计划(Nova Indústria Brasil)相关的战略项目,以及中国在基础设施、能源和技术领域的投资构建法律确定性方面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强化了监管稳定性与合同可预测性。
同时,巴西律师事务所中的中国业务部数量大幅增加,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巴西的布局也不断扩大,两国律所之间的结构性合作日益深化。此外,巴西仲裁机构的实力显著增强并走向国际化,逐渐成为涉及中国企业的复杂跨境交易——尤其是基础设施、能源、技术及长期特许经营合同领域——的核心纠纷解决枢纽。
在中国方面,嵌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的仲裁机构,尤其是横琴-澳门-珠海走廊沿线的机构,已发展成为融合仲裁、调解及跨境执行机制的成熟平台。这些机构作为连接中国内地与澳门国际法律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外国投资者及跨国合同提供了高效的纠纷解决环境。巴西仲裁机构与这些中国机构的互动日益频繁,形成了一条跨国仲裁走廊,提升了裁决的可执行性,降低了交易风险,并增强了双边经济关系中的法律可预测性。
综上,这些发展勾勒出一种一体化的司法与法律外交新模式,其中巴西联邦最高法院、司法部及总检察长办公室构成了协调一致的机构架构,为中巴经济、技术及战略关系的拓展提供了支撑,也为从事跨境法律业务的专业人士开辟了快速发展的领域。
问:此前,比亚迪在巴西的投资引发了劳动权益相关争议。你认为,中国企业在巴西投资出海时,应在法律事务及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做好哪些规划与准备?
若泽・雷纳托・佩内卢皮・卢尼奥尔:在正式的比较法律实践中,通常被称为“文化与法律冲击”的现象,更准确地应理解为监管风险暴露、制度不对称或东道国监管适应挑战。这些概念反映了法律体系、执法方式及行政预期之间的实际差异,而这些差异直接影响跨境投资的结果。
在巴西,中国企业的投资——如比亚迪在当地的长期布局——既体现了长期融合的成效,也暴露了合规过程中的复杂性。比亚迪在巴西运营已超过十年,展现出高度的机构嵌入性及深厚的本地知识积累。然而,即便是经验丰富的投资者,也可能低估巴西在劳动、环境及行政监管等领域执法的动态性——在这些领域,当局及法院会对相关标准进行积极解读和严格执行。
巴西的相关机构(包括劳动检察官办公室及监管机构)始终强调,外国投资在巴西受到欢迎的前提是严格遵守法律、尊重宪法保护及履行环境责任,这一体系既注重吸引投资,也重视社会保护。
一个关键的实践观察是,许多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仍倾向于采取总部主导的法律模式,仅在出现问题时才寻求当地法律支持。这种模式在初期可能具有效率优势,但会因缺乏对当地法律及机构细微差异的早期了解,增加可避免的监管风险暴露。
在此背景下,尽早引入专业的巴西律师事务所(尤其是设有中国业务部的律所)具有战略意义。这些机构能够帮助企业解读监管复杂性,支持企业与政府及司法部门的对接,并使企业运营与当地合规要求保持一致。结合公共事务与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可显著减少摩擦,提升可预测性。
归根结底,中国企业要在巴西实现成功投资,需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深度嵌入本地的法律治理模式,整合持续的法律监测、优质的本地咨询及机构对接——这不仅能强化风险管理,也能巩固两个高度互补经济体之间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
问:结合你在国际论坛的经验,从全球治理视角来看,中巴与美巴在法律合作方面的定位及侧重点主要有哪些差异?
若泽・雷纳托・佩内卢皮・卢尼奥尔:从全球治理视角来看,中巴与美巴之间的法律合作差异,主要由制度成熟度、专业熟悉度及语言可及性决定。
美巴之间的法律合作更为成熟,得益于数十年的监管对话、投资流动,以及受普通法传统影响的共同法律参考基础。此外,英语在巴西专业人士中应用广泛,许多人曾在美国学习或接受培训,这使得巴西专业人士能够直接接触美国法律理念,并在公司法、金融、仲裁及合规等领域形成高度的监管与文化相近性。
相比之下,中巴之间的法律合作仍处于更具发展性的阶段——两国经济联系迅速扩大,但双方在法律领域的相互了解仍有待提升。很少有巴西专业人士拥有在中国的学术或职业经验,反之亦然。语言也构成了结构性障碍:中文在巴西、葡萄牙语在中国均极少被使用,英语成为法律及商业沟通的主要中介语言,这可能影响解读的精准度。
这反映出中巴法律合作仍处于制度建设的初期阶段,法律概念与实践仍在进行翻译与对齐。因此,美巴关系能够在更标准化的生态体系中运行,而中巴关系则以学习与逐步融合为主要特征。
在此背景下,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及双边论坛成为缩小制度与语言差距的重要桥梁。随着合作的成熟,预计将有更多专业律所、青年专业人士及法律从业者专注于中巴法律关系领域的专业知识积累,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提升可预测性,并巩固两国之间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
问:美国与巴西近期签署了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协议。你如何看待两国的执法合作?美国与巴西在该领域合作中各自的利益与诉求是什么?合作过程中会面临哪些障碍?
若泽・雷纳托・佩内卢皮・卢尼奥尔:美巴之间关于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协议,反映了两国执法合作进入成熟但政治敏感性较高的阶段,其基础是双方在安全、金融监管及司法协助领域的长期互动。该协议通过情报共享、执法协同及加强非法资金流动管控,提升了对跨国犯罪网络的打击协调能力。
然而,从治理视角来看,这种一体化执法机制也将大量自由裁量权集中在行政及安全机构手中,引发了与透明度、数据治理、司法监督及宪法限制相关的结构性担忧——尤其是在实时信息交换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