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是战后国际秩序的核心,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基石。但是近些年,面对俄乌战争、加沙冲突、美国侵略委内瑞拉和伊朗,联合国毫无作为。一时间对联合国的质疑和批评之声充斥着舆论场。近日,FT中文网刊登了殷岳的《谁会成为下一个联合国?》,就认为联合国已经过时,世界需要一个新机制,这个新机制不需要再像联合国那样试图建立一种政治秩序,因为这已无法适应今天日益密切的全球化,而是需要建立在现代科技基础上的一种商业秩序,无需一个世界政府来管理维护,只需让它自己“运转”,一切都会井井有条。
这不是一个新观点,跟过去的贸易和平论、相互依赖论、经济全球化等自由国际主义思想一脉相承,在冷战后的30年时间里,一度是西方舆论的主流话语。然而现在,批评和抵制这种理想秩序最积极的正是西方自己,特别是美国。如果“带头大哥”都不再支持自由国际秩序而是强调本国利益优先,那么国际社会走向大国竞争也就很难避免。而历史证明,在大国竞争的时代,联合国是非常成功的,地位是无可取代的。
联合国的主要作用是避免大国间发生冲突
人们批评大国在安理会中滥用否决权,致使联合国无法维护和平。如果冲突双方跟五个常任理事国关系不大,安理会就容易通过决议;如果某个常任理事国偏袒一方或者自己本身就是冲突当事国,自然会否决任何于己不利的议案。这一指责无可厚非,但是人们没有看到的另一面是,正是赋予了大国否决权,才避免了大国之间发生冲突。联合国成立80年来,五个常任理事国之间没有发生过战争,就是很好的证明。(中美和中苏在上世纪50、60年代曾有过冲突,恰恰是发生在中国恢复常任理事国之前。)
罗斯福在设计联合国时,设想将维护世界和平的责任交给一个由中、美、英、苏四大国组成的机构承担,也就是后来的安理会,四大国扮演着类似“国际警察”的角色,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所以把这四国确定为常任理事国,主要基于它们在二战中的地位贡献。“联合国”的最初目的是联合世界各国共同反对德日侵略,中美英苏是最主要的作战力量。(后来四大国同意法国在经过一定程序后成为第五个常任理事国。)安理会遵循大国一致的原则,即安理会采取的任何行动必须获得四大国的一致同意,这就赋予了大国否决权。在德黑兰会议上罗斯福把上述想法告诉丘吉尔和斯大林,斯大林表示支持,丘吉尔最初有所保留但逐渐接受——四大国在二战中贡献最大、牺牲最大,值得拥有否决权,而且也只有大国才有能力采取行动维护和平。(最初,丘吉尔和斯大林对把中国列为“四警察”(Four Policemen)之一有怀疑,但罗斯福高度肯定中国在亚洲太平洋战场上的贡献,坚持让中国成为常任理事国之一。)
但是,赋予大国否决权可能会引发小国担忧出现被大国主宰的局面,也就没有热情加入联合国。为缓解小国顾虑,罗斯福在雅尔塔会议上提出安理会投票规则方案:常任理事国对程序性问题没有否决权,对实质性问题有否决权;常任理事国是争端当事方时,对以寻求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表决予以回避,而对采取强制措施的表决有否决权。在1944年的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斯大林曾坚持“绝对否决权”(即当事国也有否决权),反对这一方案,担心出现小国审判大国的局面。而丘吉尔在研究了美国的方案后予以支持。他认为该方案既给了小国发表意见的权利,又能在采取实质行动方面保障大国的权益。他还特意举例,如果中国在安理会提出归还香港问题,如果只是涉及调查、呼吁、建议这样的和平措施,中英都没有投票权,但如果要安理会采取行动,英国就有否决权,同样,埃及要求收回苏伊士运河、印度要求独立也是如此。当时丘吉尔一直因殖民地问题受到中美苏的压力,但他坚持英国怎样处置殖民地只能根据自身利益判断,绝不接受任何违背英国利益的决定,否决权可以确保决定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在雅尔塔会议上,斯大林最终接受了这一方案,认为该方案能够“确保大国团结”。
从这段历史可见,罗斯福等三巨头在设计联合国时,就意识到否决权会赋予大国一种免于制裁的优势地位。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设计,是为了避免大国之间发生战争。三巨头深刻体会到,侵略发生时,小国只会发个声明谴责,有时还会采取骑墙观望态度,真正出钱出兵、流血牺牲执行维和责任的是大国。如果大国之间立场一致还好,如果不一致就有把维和变成大国战争的风险。很快这就在朝鲜战争中得到应验。
朝鲜战争的检验I:联合国维和机制对小国的作用
二战结束后,美苏合作基础不复存在,转向冷战竞争。此时朝鲜战争爆发,华盛顿认为这是莫斯科指示平壤进行的扩张试探,美国必须给予“回击”,否则亚洲国家会倒向苏联。为给出兵干涉寻找合法性,美国随即在安理会提出议案,指责北朝鲜破坏和平,要求恢复38线现状。由于苏联代表的缺席,美国议案获得通过。朝鲜战争成为联合国成立后维和机制的第一次实践。然而仔细分析一下,这次“维和”是很受质疑的。
首先,6•25战争本质是一场朝鲜民族追求统一的内战,根据《宪章》第2条联合国是不应干涉的。所以,美国一开始向安理会提出的82号草案认定朝鲜实施“侵略”,就引起埃及、挪威、法国等国的异议。美国用“构成对和平之破坏”代替“侵略”后才得以通过。
其次,美国动机不纯。就在6月27日安理会表决美国提出的83号决议(该决议授权成员国干涉朝鲜战争)前,杜鲁门先发表一份声明:已命令美军给予韩国援助,并命令第七舰队驶入台湾海峡,阻止中共收复台湾,向印度支那法国殖民当局提供军事援助。美国如此安排就是有意制造一种印象:美国出兵台海是与受联合国之命到朝鲜半岛“维和”相配套的行动。此举引起包括英印在内很多国家的质疑:“你到朝鲜半岛‘维和’干嘛要介入台海?”《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早已确定台湾属于中国,美军舰阻止中共攻台就是干涉中国内政,援助印度支那就是支持殖民主义。所以,在投票时南斯拉夫投了反对票,印度和埃及则未参与投票。国民党当局的一票是赞成票之一。
最后,安理会代表性不足。当时中国的常任理事国席位还被已经丧失合法性的国民党政权占据,而苏联为支持恢复中国席位一直抵制出席安理会,在五常缺二的情况下通过的决议,其合法性饱受质疑。美国为此援引《宪章》第106条的“过渡安全办法”辩护。但106条是为应对联合国没正式建立之前而准备的。需要指出的是,有人认为如果当时苏联回到安理会投出否决票,美国就不会干涉了。而从后来公开的档案看,当时美国决策层是下决心要干涉朝鲜,即使苏联回到安理会否决,美国也会打着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名义采取行动。杜鲁门曾直白地表示:更希望看到苏联投否决票,这样就为以后干涉台湾提供了先例。
朝鲜战争表明,联合国的维和机制能否对小国争端做出反应,是取决于大国的态度。如果事关自身利益,即使不具备《宪章》条件,大国也会找出干涉的理由,哪怕绕开安理会。这在此后的美国对外干涉中多次发生。
朝鲜战争的检验II:联合国维和机制对大国的作用
朝鲜战争还检验出,联合国维和机制对于避免大国间冲突的作用是明显的,这里有正反两方面的教训。
美国在做出干涉决定后,唯一要考虑的是苏联会不会出兵。也是在6月27日那天,美国驻苏大使紧急提出外交照会,表面上说辞是因为苏联没有出席安理会,美国特地找苏联协商,希望苏联能让朝鲜“停火和撤军”,其实是借此摸清苏联态度。苏联此时认为朝鲜优势明显,不等美国大规模介入就会完成统一,所以答复美国:战争是南朝鲜挑起的,停火应由他们及其后台负责;苏联奉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也反对其他国家干涉朝鲜。美国据此判断苏联不会出兵,便放心大胆进行干涉。
然而,美国越过38线却引起同另一大国中国的战争。本来美国曾考虑到中国出兵干预,定下:只要发现中国出兵或者中国声明干预,美国就不准备越过38线。但当时中美之间并没有直接沟通渠道,周恩来曾通过印度向美国发出警告:如果美军越过38线,“我们要管”。被胜利冲昏头脑的麦克阿瑟和华盛顿决策层,认为没有苏联空军的支持中国是不会出兵的,中国的警告只是“虚张声势”。美军越过38线,逼近鸭绿江,严重威胁中国安全。毛泽东权衡再三后,认为即使苏联不提供空军支持,中国也要入朝参战,“不参战损害极大”。有分析认为,中美在朝鲜的冲突是本可以避免的。如果此时中国恢复常任理事国席位,在安理会中发出这样的警告,美国必定会严肃对待。后来时任美国务卿艾奇逊在回忆录中,也对当时没能重视中国的警告后悔不已。
除此之外,朝鲜战争还表明,联合国机制会促使第三方国家积极斡旋,这对大国之间发生冲突也会产生一定约束作用。朝鲜战争发生之初,英印等国陷入左右为难的处境。一方面,美国高举“反侵略”的道义大旗,施压其他国家站队支持;另一方面,杜鲁门的声明又有把战争扩大到中国的危险,由于中苏结盟关系,很可能会演变成一场世界大战。因而他们积极进行斡旋,虽然没有成功,但是也促使美国做出承诺:无意侵占台湾,不会将战事扩大到中国。
随着战事陷入僵局,美国明白有中国做后盾,继续打下去注定是一场无法取胜的消耗战,便有了停火和谈的想法。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谁先主动提出和谈,谁就在政治上陷入被动。美国务院便安排苏联熟悉的乔治•凯南以民间身份拜访苏联驻联合国代表马立克,试探朝鲜和谈可能。马立克将信息报告莫斯科,莫斯科转告北京。此时毛泽东也意识到,面对美国强大海空优势,志愿军越往南后勤补给越困难,因而也有意停火。毛泽东同斯大林商量,让马立克以答复凯南的方式向美方发出愿意和谈的信号。这样,中美两个大国因缺少联合国沟通渠道而走向战争,最终得以靠联合国渠道走向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