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start":6.95,"text":"7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监测发现一起输入的基孔肯雅热病例,随即引起聚集性疫情,迅速扩散全省。广东省最严重的疫区是佛山市,佛山市最严重的疫区是顺德区,顺德区最严重的疫区是乐从镇、北滘镇、陈村镇。目前全省疫情明显缓解,回顾两个多月的防控措施,有若干瑕疵可讨论和完善。"}],[{"start":32.65,"text":"未及时列入乙类传染病并公布"}],[{"start":36.339999999999996,"text":"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后的《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第三款详细列举了乙类传染病,包括登革热;第五款授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start":56.809999999999995,"text":"基孔肯雅热的症状、传播途径与登革热高度类似。遗憾的是,国家卫健委从未公布其依法报告国务院后,将此病列入乙类传染病目录。7月31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基孔肯雅热诊疗方案(2025年版)》,也未明确此病为乙类传染病。"}],[{"start":79,"text":"这导致地方政府采取防控措施时,合法性欠缺。例如,强制隔离或变相强制隔离,必然限制病人(也是公民)的人身自由;追查密切接触者必然牵涉公民隐私;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地方政府很难操作,也容易引起民众的抵触情绪。"}],[{"start":98.32,"text":"与此形成鲜明对比,2020年1月,新冠疫情在武汉暴发,国家卫健委迅速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报国务院批准同意,1月21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这为各地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start":122.85,"text":"作为立法补救措施,8月25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这个地方性法规次日公布即施行,对全市单位和个人有强制约束力。要求健全覆盖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防控网络,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防控体系;清晰分解和明确了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等组织、个人的责任与分工;对违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关规定的个人最高处以一千元罚款、单位最高处以十万元罚款,并可以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书;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start":168.48,"text":"应急响应层级偏低"}],[{"start":171.06,"text":"7月29日,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佛山市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8月26日,佛山市新闻发布会称,截至8月25日,全市每日新增报告病例连续9天维持在50例以下,疫情进入低水平散发状态,决定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疫情防控策略由应急处置转为常态化防控。"}],[{"start":196.11,"text":"根据《佛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3版第10节附件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表格,启动“较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多种情形之一即可,其中第5项是“1周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类、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启动“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多种情形之一即可,其中第5项是“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两倍以上。”"}],[{"start":232.13000000000002,"text":"7月27日,广东省疾控局微信公众号发布7月20日至26日《广东省基孔肯雅热监测信息》,疫情已从佛山迅速扩散到广州、深圳2个副省级市和中山、东莞、珠海、河源、江门、阳江、肇庆、清远、湛江等9个地级市;发病水平也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两倍以上。但7月29日,佛山市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没有启动Ⅱ级响应。"}],[{"start":259.71000000000004,"text":"当然,这个责任不在佛山市。因为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审批权限,Ⅱ级响应须由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报告同意后,方可决定启动;设区市只能在报告省政府同意后,启动Ⅲ级响应。按照广东7月27日公布的报告病例和扩散地区,足以全省启动Ⅱ级响应。"}],[{"start":282.85,"text":"广东省一直未将佛山市应急响应由Ⅲ级升为Ⅱ级,其他设区市也未公布启动应急响应,更未全省启动Ⅱ级响应,但国家、广东、佛山的响应强度和重视程度不亚于Ⅱ级,甚至接近于Ⅰ级。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7月31日至8月1日到佛山市顺德区实地调研和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7月25日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北滘镇督导疫情一线防控工作;广东省长王伟中7月23日出席在佛山召开的全省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并讲话,8月2日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全省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会议并讲话;国家卫健委副主任、国家疾控局局长沈洪兵8月1日出席佛山市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8月2日带队指导佛山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疾控局派出工作组常驻佛山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组长为副局长孙阳,7月23日参加在佛山召开的全省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并讲话。"}],[{"start":345.65000000000003,"text":"比较中国各地防疫与防汛的突发事件Ⅱ级响应、Ⅰ级响应,敏感程度冰火两重天,后者明显比前者启动更容易、更频繁。例如,北京市防汛指挥部8月4日13时将7区防汛Ⅰ级应急响应、8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全市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甘肃省水利厅8月8日18时将兰州防洪Ⅲ级应急响提升为Ⅰ级应急响应;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7月19日11时、8月13日13时分别将全省防风Ⅳ级、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8月5日14时将全省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应急响应。截至7月31日,北京因暴雨洪灾导致44人遇难、9人失踪失联,倒逼有些地方为避免再死人、官员被严厉追责丢乌纱帽,更有动机提级、提早启动防汛防风应急响应。"}],[{"start":400.06000000000006,"text":"疫情信息发布不及时"}],[{"start":402.81000000000006,"text":"广东基孔肯雅热疫情7月暴发时施行的《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start":421.6600000000001,"text":"然而,直到8月2日起,佛山市卫健局才每天16时31分至47分,只在“健康佛山”微信公众号以《情况通报》的形式,公布前一天本市新增病例和各区分布,未在市政府官网、市卫健局官网动态发布每日疫情信息。9月1日起,“健康佛山”微信公众号停止每日发布,改为每周日发布前一周疫情信息,与广东省疾控局发布的渠道和节奏一致。"}],[{"start":448.4800000000001,"text":"直到7月31日起至今,佛山疾控中心每天在“健康佛山”微信公众号发布提醒,标题几乎固定为《以下区域正开展基孔肯雅热疫情处置,请做好防范措施!》,间接通报有确诊病例的镇(街道)、村(社区),同时避免外界过度关注和恐慌。"}],[{"start":468.1700000000001,"text":"当然,这个责任也不在佛山市,因为7至8月施行的法律法规授权国家层面、或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授权省级发布疫情信息,地级及其以下无权擅自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据此合理推测,佛山市8月2日至31日每天公布疫情信息,必然事先获得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批准和授权,否则涉嫌违法。"}],[{"start":509.7300000000001,"text":"2025年4月3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新增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要求“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传染病名称、流行传播范围以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死亡病例数量等传染病疫情信息”。新法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从此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疫情信息成为法定职责,但能否独立、及时发布还有疑问,恐怕事到临头,还是需要国家或省级批准。"}],[{"start":545.72,"text":"疫情信息发布不透明"}],[{"start":548.39,"text":"由于未启动全省应急响应,广东省疾控局一直“内紧外松”,按常态化工作的节奏,每周日公布一次基孔肯雅热前七天的新增病例和各地分布,广东省疾控局、佛山市卫健局都未动态公布累计病例。当然,通过收集分析公开信息,精确计算这两个数据并不难。"}],[{"start":569.26,"text":"7月20日,佛山市首次举行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宣布截至7月19日,全市累计报告病例1873例,其中顺德区1790例。据“广东省疾控局”微信公众号7月27日、8月3/10/17/24/31日、9月7/14日连续八周发布的《广东省基孔肯雅热监测信息》,7月20日至26日第一周全省新增报告2940例,其中佛山2882例,全省累计4824例;7月27日至8月2日第二周全省新增报告2892例,其中佛山2770例;8月3日至9日第三周全省新增报告1387例,其中佛山1212例;8月10日至16日第四周全省新增报告830例,其中佛山644例;8月17日至23日第五周全省新增报告336例,其中佛山206例;8月24日至30日第六周全省新增报告225例,其中佛山119例;8月31日至9月6日第七周全省新增报告178例,其中佛山85例;9月7日至13日第八周全省新增报告201例,其中佛山86例。"}],[{"start":642.89,"text":"所以截至9月13日,广东省累计报告病例为4824+2892+1387+830+336+225+178+201=10873例,其中佛山累计报告病例为1873+2882+2770+1212+644+206+119+85+86=9877例,占全省累计报告病例的90.84%。"}],[{"start":670.97,"text":"疫情外溢风险仍然存在"}],[{"start":673.6,"text":"进一步计算,7月19日(含)之前和之后的八周,佛山新增报告病例分别占全省的99.42%、98.03%、95.78%、87.38%、77.59%、61.31%、52.89%、47.75%、42.79%。占比持续、迅速下降,可见佛山历经近两个月的强力防控,本土疫情明显缓解,这是好消息。"}],[{"start":701.0400000000001,"text":"坏消息有两个。其一,疫情外溢风险仍然存在。湘、鄂、桂、港、澳、台等地都已报告与广东关联的确诊病例,实现中央要求的“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控增量、清存量”目标任务仍然吃力。"}],[{"start":718.5600000000001,"text":"其二,全省清零仍然任重道远。分析广东省疾控局近八周的《广东省基孔肯雅热监测信息》,从扩散地区看,7月20日至26日第一周由佛山扩散到其他11个设区市;第二周扩散到梅州、惠州、潮州、云浮等4个设区市;第三周扩散到韶关、汕头、揭阳;第五周扩散到茂名;第六周扩散到汕尾。广东全省总共21个设区市,至8月30日全部报告有确诊病例,幸好从未报告重症和死亡个案。"}],[{"start":750.11,"text":"除佛山外,观察广东每周报告病例前三名的设区市,可知各地疫情波动。第一周广州22例、中山18例、东莞珠海和河源各3例;第二周广州65例、东莞11例、中山11例;第三周广州103例、湛江39例、清远6例;第四周广州85例、湛江22例、深圳和惠州各16例;第五周广州62例、湛江15例、潮州13例;第六周广州49例、深圳16例、湛江14例;第七周广州40例、深圳21例、珠海5例;第八周广州41例、江门26例、深圳19例。这表明广州、深圳的疫情仍未平息;中山、东莞、惠州、潮州已控制;湛江明显好转;江门有反弹。"}],[{"start":798.11,"text":"湛江一家长8月4日凌晨上夜班,村干部多次致电未通,在民警陪同下,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对留守家中两个儿童(其中一个近期发烧)抽血进行排查。家长下班回家,看见两个孩子哭,说“头晕害怕”。基层干部如此操作,于法无据、于理不足、于情难谅,的确也有苦衷。防疫防扩散压力山大,此家庭所在街道8月3日至4日发现4起本地病例,所以草率生硬,引来吐槽和批评。"}],[{"start":830.22,"text":"(注:作者为独立评论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bo.liu@ftchinese.com)"}]],"url":"https://audio.ftmailbox.cn/album/a_1757983660_8487.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