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德国人开始认真讨论放弃追求工作和生活平衡、公共医保不应覆盖看牙费用时,让人不得不问:德国已经到了负担不起现有社会福利支出的地步了吗?
德国总理默茨给出了肯定答案。去年在谈到福利制度时,默茨曾表示,“我们已经负担不起现有的这套制度了”,“这意味着将做出痛苦的决定,也意味着削减。”他强调现行制度成本过于高昂,急需进行改革。按照默茨的说法,“多年来,德国一直入不敷出。”
先来看德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是怎样的。德国基本法明确规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民主的和福利的联邦制国家。” 德国的社会福利国家原则由德意志帝国时期首相俾斯麦的社会立法演变而来。在19世纪80年代,在俾斯麦的领导下,德国引入了医疗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养老和残疾保险。彼时的保险制度要求雇员和雇主各承担近乎相等的保费,而德国的社会福利国家至今仍建立在这一原则之上。
德国社会福利的给付范围可分为三类:救济、补偿和保险。救济针对是贫困人群,比如住房补贴、针对长期失业者的公民金或社会救助金;补偿则覆盖的是为集体做出特殊贡献或成为受害者的公民,如儿童金或公务员退休金;保险则旨在防范因年老、失业、疾病、和长期护理等情况而导致收入中断的风险。
根据德国宏观经济研究所(IMK),德国社会福利支出占其经济产出的 30.4%,该比例在欧洲处于中游水平,略低于美国的30.7%。但需要指出的是,德国政府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例为26.7%,高于美国的18.3%。
与美国相比,德国提供了更全面的包括医疗保险、养老金和失业救济金在内的社会福利,这使得德国的贫困率更低,社会状况更加稳定。2022年,美国的人均GDP比德国高出57%,但该优势并没有体现到美国普通民众的福祉上。柏林科技与经济应用大学(HTW)教授扬•普里维(Jan Priewe)对美德两国进行了全面对比,评估了2022年总计80项指标。这些指标涵盖了从工资、收入分配、预期寿命到住房和时间自主权等15个不同领域。研究结果显示:在所调查的领域中,德国在10个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而在工作与生活平衡、环境、医疗卫生、安全以及平权方面的领先优势尤为明显。美国仅在家庭收入和消费方面表现明显更好,但这主要与美国更长的年工作时间有关。此外,美国在居住条件以及教育科研领域拥有微弱优势。但与此同时,贫困问题在美国则更为普遍。然而,德国人引以为傲的工作和生活平衡状态,现在正面临挑战。
主张削减福利的理由无非是认为社会福利过于臃肿和昂贵。但IMK的研究者们发现,无论是在国际横向对比还是历史纵向对比中,德国的福利支出既不算特别高,也没有出现大幅增长。
据AMECO,德国政府总支出占GDP的比例为48.2%,低于欧盟和欧元区平均水平,远远低于法国的56.5%。而在1999年到2023年期间,德国政府总支出占GDP的比例也表现相对平稳。唯独在2023年,由于乌克兰局势引发的能源价格危机,以及对乌克兰及其难民的援助,德国的政府支出有所增加。
然而,德国的福利支出即使在西方富裕国家中并没有特别突出,即使在过去的年间也没有发生剧增,德国的福利制度改革已经箭在弦上。
去年9月,德国成立了社会福利国家改革委员会,专门研究如何进行改革。今年1月底,该委员会发布了一份长达超过50页的改革方案。虽然方案称该报告将目标定为简化社会福利国家体系、提升数字化程度并整合开支,但其中不乏削减福利的诸多迹象,比如采取措施降低非全职工作吸引力,从而增加德国人工作时长,再比如将其他欧盟公民福利与工作时长挂钩。
去年5月,德国总理默茨就曾对德国人的工作时长敲响警钟。他直言:“在这个国家,我们需要增加工作量,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更有效率地工作。如果实行每周四天工作制和追求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我们将无法维持繁荣。”
被用以证明“德国人太懒”的一项常见依据,是德国非全职工作(Teilzeit)的比例较高。德国现行法律实际上赋予了劳动者选择非全职工作的基本权利。该规定适用于雇佣关系持续六个月以上、且员工规模超过15人的企业。若雇员希望缩减工时,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只要不显著妨碍企业正常运营,雇主原则上必须同意员工的申请;而具体的拒绝理由,则可由集体薪资协议来明确界定。例如,一位原本每周工作40小时的全职员工,若申请将工时减至20小时,这一诉求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据德国联邦统计局数据,2024年德国非全职就业人员占比达29%,其中女性(49%)与男性(12%)比例差异显著。统计局指出,德国非全职就业比例位居欧盟前列。另据德国劳动力市场与职业研究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第三季度该比例进一步升至40.1%,刷新历史同期纪录。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非全职化趋势加剧,但得益于从业者平均周工时提升至18小时以上,德国的总劳动时长并未因此缩减。这些统计数字之间的差异,是由两家机构在计算基础数据时采用了不同的取样标准所致。
除了非全职工作,德国还存在微型工作(Minijobs),即月薪不超过603欧元或年工作时长不超过70天的微利就业形式。在劳动权利上,微型工作被视为非全职工作,原则上享有与全职员工同等的权利。
德国经济研究所(DIW)主张对微型工作和家庭计税方式进行改革。DIW 论证称,现行税收制度为选择非全职工作设定了错误的激励导向,因为它重点激励“一人全职、另一人(通常为女性)从事微型工作”的家庭模式。
其实,德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远不止于调整工作模式或增加工作时间,而是一项极其庞杂的系统工程。然而,比制度变革更为深远的,是这场改革背后德国社会心态与集体思维的转变。在社会老龄化、去工业化风险、经济竞争力下降等这些更宏大问题所导致的焦虑下,人们开始深刻反思: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是否已趋向某种停滞?优越的福利制度是否消磨了意志?德国人是否因过于“懒惰”而影响了竞争力?甚至,德国的繁荣是否真的可以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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