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作者“全球百人百访”系列高端对话的最新呈现。】
小林正弘,日本仙台人,日本创价大学法律博士(2006年),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13年)。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北京事务所实习(2012年)。从2008年开始至今在北京生活,从2014年在北京从事日中法律实务。从2020年开始在中国网日语版发表文章,已发表90多篇,此外从事翻译以及法律研究工作,有多篇论文和译作及译著。目前是“中誉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品牌保护顾问、中国网日语版专栏作者。主要研究中日法律比较研究包括审判方法论、消费者法、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法等。
以下是访谈实录。
小林正弘问:你在中日两国均接受过高等教育,日本作为亚洲发达国家,可以谈一下为什么你选择在中国做法务工作?你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小林正弘:我在日本创价大学读书时希望在日本当律师,虽然备考挑战10年,但最终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当时有一位中国老师鼓励我说“中国要建设法治社会,需要你这样法律人才”,因此28岁时我决定留学清华大学并从零基础开始学习中文,一年半后我与中国学生一起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主要研究中国合同法。与在校期间认识的中日学者的交流、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北京事务所的实习、参与支援中国立法等经验,让我感到如果能够发挥自己的法律知识为中国法律和社会建设做出贡献,并且能够帮助解决日中之间的法律纠纷,那会很有意义,这最终促成我选择在中国做法务工作。
我的工作主要是为日本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包括调查取证与维权,与中国律师合作进行中日法律业务包括合同审核、法律咨询、谈判、诉讼等。
除此以外,我还从事中日法律研究及翻译工作,目前已在中国翻译出版了三本日本法律专业书。由于中文并非是我的母语,翻译工作必须在中国老师及朋友的帮助下才能完成,可以说,我的译作是日中法律工作者友好合作的结晶,每一本书的付梓背后总有很多难忘故事和缘分。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精解》是与我恩师清华大学教授韩世远老师一起翻译的,从韩老师对日本学者承诺翻译到最终出版用了10年时间,其间韩老师在百忙中对我的翻译稿每一句进行校对并反复推敲讨论修改,让我深受感动。
除了法律工作以外,作为“中国网日语版”专栏作者,我向日本读者介绍自己感受的中国,已发表中国文化、生活、经济、政治等主题文章90多篇。我希望为日本读者全面立体地了解中国并推动两国民间民交流提供帮助。
问:你喜欢旅游和拍照,体验中国文化。日中两国同为“儒家文化圈”,你认为日中两国在政治文化上有何差异?
小林正弘:我喜欢旅行和摄影,因为能接触到人们的生活、当地的风俗习惯、历史饮食文化以及美丽的自然风光。日本在与中国长达2000多年的交流中,向中国学习,在汉字、儒教、佛教、律令制度等文化、思想、政治等广泛领域获益良多。例如,圣德太子《十七条宪法》中“以和为贵”的思想,被誉为日本近代化之父的涩泽荣一也在其著作《论语与算盘》中倡导以“道德”为基础的企业经营——合本主义。我本人也在中小学阶段有过学习《论语》的经历,日常生活中敬重长辈的敬语和礼仪规范,我认为也都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虽然两国存在诸多文化共通点,但实际在中国生活,到中国各地旅行后,我切身感受到日本与中国是完全不同的国家。
中国拥有壮丽的自然风光,以万里长城为代表的悠久历史,拥有宏大格局。14亿人口与56个民族孕育出多元文化,这种文化不拘小节而重大同。中国政府立足长远制定政策,全社会朝着目标高速发展变化。更可贵的是,中国有着历经漫长历史积淀形成的哲学智慧。领导者需具备“君子”般的人格与修养,不仅基于其理念哲学引导本国人民,还在因意识形态与单边主义而分裂的国际社会中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基于相互尊重与平等的可持续和谐世界构建。我认为中国未来必将承担起推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协同共进的重要角色。
与之相对,日本资源匮乏故崇尚物尽其用,因自然灾害频发而危机意识强烈,注重细节并恪守“不妨碍他人”的行为准则。日本领导者善于阐述亲民务实的政策,却鲜少向民众传达哲学理念。明治维新提出“脱亚入欧”的日本,从西方列强习得“帝国主义”思想,将中国的恩情付诸暴力,侵略了中国等众多亚洲国家。二战战败投降后,日本作为美国盟国在冷战格局下承担封锁共产主义阵营的职责,至今仍深受美国影响。日本不应重蹈覆辙陷入狂妄。我们必须铭记二战教训,真诚向中国学习,高举“以和为贵”所代表的“对话构建和平”理念,深化与中国等亚洲国家的互信关系,作为和平国家坚定不移地走促进亚洲稳定与世界和平之路。
问:你观察到日本目前与中国的经贸关系如何?其中主要的挑战有哪些?
小林正弘:常年以来,中国一直是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国(进口第一、出口第二)。日本向中国出口电子零部件、通用机械、化学制品等,从中国进口电器设备、服装、食品、金属制品等。“日本的技术与材料”和“中国的制造网络与市场”作为两国的优势相互融合,使两国供应链紧密相连。若两国贸易停滞,这将对双方经济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而保持良好贸易关系则能实现互利共赢。
另一方面,过去日本的技术实力曾远超中国,仅凭“日本制造”标签即可获得买方信任并占据巨大市场份额。但近年来中国企业技术实力显著提升,部分产品不仅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在品质方面也已超越日本产品。同时中国消费者的需求日趋多元化,对高品质产品的追求日益增强。因此仅依靠“日本制造”光环已难以在中国市场立足。
今年8月我走访安徽芜湖的机器人企业时注意到,为在激烈竞争中生存,该企业采取了多项提升竞争力的举措:包括与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展共同研究,将博士学位作为人才招聘条件,深入企业挖掘需求以开拓机器人销售市场,以及每两年组织人员赴日考察学习。对此,日本企业经营者也应亲赴中国,实地考察社会发展现状与市场需求,通过企业交流认真借鉴中国企业的实践智慧。
此外,日本企业面临的挑战还在于中国技术创新与需求变化的速度。若无法快速响应中国市场动态,必将被市场淘汰。我认为,日本企业要在中国市场生存,关键在于三点:在中国公司管理层中大胆启用优秀的中国人才,建立能够根据中国当地实际情况快速推进产品开发与市场开拓的机制,以及通过与领先的中国企业开展合作与联合开发,在保留日本企业自身优势的同时,探索如何更好地应对中国市场。
问:你参与的日本企业与中国企业的法律纠纷集中在哪些议题?其中引发日中企业法律纠纷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小林正弘:在知识产权领域,在中国涉及日本企业品牌仿冒品的商标权侵权和专利权侵权案件较多。除了仿冒品的质量不断上升,中国迅猛发展的物流与电子商务加速了电商平台及社交媒体销售渠道扩张,且仿冒品的生产销售网络往往分散于全国各地,更是进一步加剧打假难度和打击成本。
在日中合约纠纷方面,主要多表现为合同债务违约问题。其成因可归纳如下:
• 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实力差距,弱势方被迫接受不利条款;
• 虽然合同条款对己方有利,但实际出现未履行约定义务或仅部分付款的情况;
• 忽视中日两国法律制度、商业惯例及社会环境的差异,未考虑中国实际情况强行推行日本模式而引发纠纷;
• 虽主要合同履行地在中国,却约定日本法院专属管辖,导致在华发生争议时无法就地诉讼,延长纠纷解决周期。
为防范合同纠纷,建议重点关注以下要点:
• 选择与可信赖的商业伙伴开展合作;
• 对于看似具有大型企业或政府背景的关联公司,仍需核实其实际经营状况,避免被表象误导;
• 合同文本应聘请专业人士审核,明确约定合同义务与违约责任,最大限度预防违约风险。
问:你怎么评价高市早苗上任以来日本内阁的政治纷争?公民党与自民党的分道扬镳对日本政坛冲击影响如何?目前自民党与维新会已实现联合执政,你能预测未来两方合作的走势吗?
小林正弘:为防止日本重蹈战争覆辙,原执政联盟中的公明党始终秉持“和平宪法”、“无核三原则”及“人权保护”理念,对自民党的保守政策形成了有效制衡。在集体自卫权行使条件、安保三文件中的反击能力要求、防卫装备品出口等关键议题上,该党始终设立严格限制条款,确保日本坚守宪法第九条衍生的专守防卫原则,为防止日本再度参与或协助战争发挥了刹车作用。而今,“自公执政联盟”这一保险机制已然消失,极端保守政策呼之欲出。
东京大学内山融教授指出,与自民党组建联合政权的保守政党往往难逃消亡命运,而维新会目前身处自民党与参政党夹缝中,恐将面临边缘化危机。自民党与维新会达成的联合执政协议,不仅延后了民众高度关注的消费税减税及政治资金规制法修订进程,更将众议院席位削减作为维持联合政府的绝对条件。
然而,这种仅针对有利于现任执政党的比例代表选区议席的裁减方案,有观点指出是日渐式微的维新会为削弱公明党、参政党等中小政党势力所采取的策略。若将作为民主制度根基的选举制度改革作为执政党的权宜之计强行推进,必将引发在野阵营的强烈反弹,其结果不仅将导致议席削减方案受挫,更会阻碍其他政策的顺利实施。
加之,若政府在应对物价高涨及经济振兴方面迟迟未能取得实效,却执意推进保守政策,甚至为强化防卫力量实施增税,终日为生计所困的国民必将对自民党与维新会的联合政权产生质疑。
当前自民党与维新会的联合模式存在显著脆弱性:双方议席未达单独过半数,维新会议员未入阁,他们仅提供阁外支持,随时可能退出联合。每当国会聚焦两党政策分歧,或任一方爆发引发民愤的政治丑闻时,这种对自身不利即可能解除合作的关系,注定难以维系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政。
基于对历史反省的和平主义坚持、对人权保障的重视,以及切实有效的物价应对措施,这些将成为决定联合执政命运的关键因素。
问:中美之间爆发了贸易战、稀土战、芯片战和航运制裁等,在产业领域出现一定的“脱钩”趋势,而日本企业与中国存在密切关联的经贸领域。美国对华施压是否会加剧日企与中方企业的合同纠纷?在经济技术与知识产权领域,中日两国存在哪些合作空间?
小林正弘:如果高市早苗政府延续历任内阁追随美国的政策,继续实施基于经济安全的对华半导体等战略尖端技术的出口限制,导致中国维持对稀土等关键物资的供应管制,则可能冲击中日两国供应链体系,进而导致日本企业与中国企业之间的合同违约等纠纷激增。为规避相关领域的合约风险,建议在合同中详细规定“情势变更条款”,明确当出现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时,可相应调整合同条件或启动重新谈判,此举对风险管控至关重要。同时,应在充分理解中日两国关于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法律解释的基础上,审慎确定合同适用的准据法、司法管辖等争议解决机制。
据悉,中国周恩来总理生前常对其侄女周秉德女士谈及中日关系说道:“中国和日本地理上很近,必须永远友好相处,互相帮助。”
此外,“东北亚是一个环境共同体”已成为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的一致共识。
即便在中日外交关系恶化时期,围绕环境合作的对话也始终得以延续。在这个纷乱的世界里,作为地理相邻、命运与共的环境共同体,两国肩负着为人类可持续未来携手互助,为亚洲稳定繁荣共同贡献的特殊使命。当下正是中日两国联合起来,团结推进气候变化应对和实现碳中和宏伟目标的关键时刻。
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绿色产业与碳中和领域的中日创新合作。我认为这蕴藏着巨大潜力,理由有三:
第一,中日两国均具备高水平的创新能力。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24年10月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2024》,亚洲范围内新加坡(第4位)、韩国(第6位)、中国大陆(第11位)、日本(第13位)、中国香港(第18位)均跻身全球创新经济体前列。报告特别指出,中国是过去十年来排名上升最快的国家。这得益于中国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目标是在2035年迈入世界知识产权竞争力前列——如今这些努力正结出硕果。
第二,中日两国在碳中和相关专利储备上优势突出。2022年PCT国际专利申请中,按碳中和相关专利得分统计的国家排名显示中国高居榜首,日本位列第二,美国排名第三。
第三,专利价值在于应用转化,而中国正提供绝佳舞台。中国不仅拥有14亿人口的巨大市场,更在研发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上持续完善。从电动汽车到TikTok,再到DeepSeek,中国创新正在震撼世界。这标志着中国已成功推进从“世界工厂”向“创新策源地”的产业转型升级,且成效显著。
2024年12月,我本人曾有幸造访苏州相城区高铁新城,亲眼目睹这座数字智能城市的飞跃发展:测试区内自动驾驶出租车、巴士、无人清扫车等均已投入运营,交通控制中心通过立体数字影像24小时实时感知车辆、行人、自行车动态,其尖端通信技术令人惊叹。这套系统也向开展自动驾驶研发的外资企业开放,日产汽车就在此进行研发工作。
由此可见,将中日积累的创新能力和碳中和专利技术投入中国市场,深化两国创新合作,不仅能更有效推进全球气候治理,为人类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在竞争激烈的中国市场下生存下来的企业还能加速本国新产业培育,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我相信,当环境共同体内的两国为应对关乎人类存亡的气候变化而开展创新合作时,伙伴意识将自然萌发;当人们亲身到访彼此国度生活交流时,对历史、文化、社会的理解将不断深化,相互尊重也将油然而生。而那些参与共同研发的专家学者,更可以将经验带回各自国家,助力本土区域发展。
通过这样的技术交流,当两国民众切实享受到气候变化应对和数字化发展的红利时,相互信任必将加深,这将像过去的欧盟一样成为构建“亚洲一体化”的重要基石。由此节省的防务开支可促进亚洲区域稳定,更多资源得以投向教育、创新和社会福利等民生领域。
站在人类命运的高度,我衷心期盼中日创新合作不断深化,为亚洲繁荣与世界和平做出历史性贡献。
(注:王英良,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中开国际事务(NEIA)评论与研究主笔,主要研究产业投资与国家竞争,目前正在推动辐射全球的“百人百访”栏目,力求以新颖的视角呈现世界与中国互动的信号与动态,微信号:porsche910114。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bo.liu@ftchine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