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这一举措将对国内资本市场带来哪些深远的影响?我们来一起分析与探讨一下。
一、短期而言,债市波动一步到位
此次恢复征收国债地方债和金融债的增值税采用了新老划断的方式,即从2025年8月8日之后新发行的上述债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继续免征增值税的直至债券到期。
就具体税率而言,机构自营投资(银行/保险/券商等)适用6%增值税(含附加税后综合税率约6.34%);资管产品(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等)适用3%简易计税(含附加税后约3.26%)。
于是,长期国债现券市场在消息公布后,价格小幅上升而收益率同步略微降低3%左右。直接反映了扣除增值税后的实际收益率。债券市场出现这种走势再合理不过了,因为如果新老债券的票面利率完全相同,机构持有老债的实际利息收入将会高于持有新债的利息收入。因此老债的价值凸显而导致价格温和地实现一步到位的上涨。
我认为,今后债券的价格走势会保持相对平稳,而长期债券的收益率依然会是呈现“稳中有降”的态势来反映投资人对货币政策继续宽松来支持实体经济回稳的预期。
二、长期而言,对股市有何影响?
我们得从该政策推出的本意来分析:
乐观的分析师们认为,此次恢复征收国债、地方债、和金融债的增值税,其主要的目的是引导无风险收益率进一步下行,起变相降息的作用;而且通过降低投资安全级别的投资品的实际收益率(原来的收益率减去增值税后实际收益率肯定是更低了)来迫使更多的资金转向权益市场、实体投资、甚至是转去消费。
这样的说法貌似有一定的道理。尽管国内居民直接投资国债、地方债、金融债的不多,但我国理财市场目前以固收类理财为主。固收类理财或多或少都会配置政府债和金融债作为压舱石。由于目前我国的理财已经基本全部实现净值化,所以债券市场实际收益率的下降一定会把“理财”的收益率同步拉低。
然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轻微下降就能把居民资金赶到股市,赶去消费?
我认为这种说法过于乐观了。
国内居民消费与投资意愿持续走低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既有短期经济环境的影响,也有长期结构性矛盾的积累,因此不是让无风险收益走低几个点就可以改变的。很明显,影响国内居民消费与投资意愿的重要因素可以从以下关键维度来看:
1、经济增速放缓与收入预期减弱
根据官方的说法,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25年上半年GDP增速为5.3%,但居民们的多数对经济基本面的体感并没有那么的优良,特别是对未来收入增长的乐观情绪在减弱。
在就业方面,青年失业率偏高、部分行业裁员(如教培、房地产等行业调整)加剧了就业不安全感,促使居民增加预防性储蓄。
2、资产价格波动与财富效应消退
一方面,由于住房资产占中国家庭财富比重超60%以上(社科院2024年报告的数据),而房地产价格的总体下行导致"房产财富效应"逆转,居民们因感觉财富缩水而进一步压缩消费。另一方面,因为在过往的房地产热潮中踊跃贷款买房,居民杠杆率高企,居民部门债务占GDP比值也达60%以上,接近与超过不少发达国家水平,房贷月供支出挤占消费能力。
国内经济增长回稳以及居民资产负债表的修复需要时间。而政策上的作用更有效的着力点我认为在于迅速完善社保体系,提升基本医保覆盖率,解决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让大家敢于消费。
同时,也建议加大发放消费券的力度,配合进一步对居民减税等措施,让广大居民有钱消费。
不过,以上的这些举措无一例外都要政府增加财政支出。那么钱从何处来?总不能全靠印钞与举债吧。那么就只能增加税收了。
说到这里,对债券投资收益恢复征税,就显得顺理成章了。这次的债券投资收益恢复征税,还是给了个人投资者一个比较大的豁免的,也就是个人投资者月利息收入小于10万元(或季度小于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底。尽管是有限期的豁免,也算是避免大幅增加个人投资人税负的用心之举了。
不过,在政府财政需要开源的大前提下,我认为今后一段时间内,过去“暂时减免”的各种资本项下投资所得,比如存款利息税,投资公募基金及国内股票交易的增值所得税等等税项的逐步恢复应该也是未来的大趋势了。
其实,对居民投资的资本利得征税,也差不多是国际惯例了。
比如在美国,对存款以及国债利息收入免征州和地方所得税,但需缴纳联邦所得税(税率按个人/企业累进制); 只有对地方政府发行的市政债券利息免征联邦税,而部分州对本州居民对此免征州税。 然而对债券、基金、及股票交易差价收入作为资本利得,在减除一定的豁免额度后,都是必须按个人的累进税率征收联邦所得税。
除了美国外,英、日、法等发达国家与地区均对国债利息收入征税,也对居民投资其它各种债券、基金、股票的利息(股息)收入征税,对投资买卖差价收益也都征收资本利得征税。豁免征税的优惠通常仅在某些离岸金融中心(例如中国香港等)得以实现。
上述的这些发达国家与地区,尽管各种金融证券市场相关投资收益需要被征税,但也不影响这些国家与地区资本市场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及这些金融市场近年来总体长期向上的大趋势。因为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投资品的性价比以及投资的实际回报率才是硬道理。
而且,针对债券、基金、股票投资的差价收益征收资本利得征税,有利于避免投资人过度交易,鼓励长期投资。目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全球股票市场交易最活跃的、换手率最高的市场,第一是A股的科创板,第二是A股创业板,第三是A股的主板……过度活跃的市场,大大提升了投资人参与的成本,也降低了投资人长期的潜在收益。
综上所述,我认为今后国内对各种金融证券投资收益所得逐步恢复征税是大势所趋。特别是从去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对个人境外收入的监管,明确境外买卖股票收入需依法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允许纳税人按纳税年度盈亏相抵计算应税所得,但禁止跨年抵扣亏损。而税务部门对国内居民投资境外股票利得的征收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据我所知,许多参与海外证券市场投资的国内高净值人士都陆续收到的税务部门的催促申报通知,就是一个明确的信号。
至于要有效实现引导居民资金长期投资到股市从而间接支持实体经济的目标,我认为关键要做到继续推进资本市场改革,恢复推动IPO的注册制以及强化退市机制,让市场能真正实现“优胜劣汰”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同时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让股东能获得真金白银的回报、也要坚持打击财务造假以修复投资者信心。
只要把以上工作做扎实了,我认为国内股票市场的长期向上走势可以期待。